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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深入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01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和徐汇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徐纪〔2009〕 9号)精神和区教育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必要性:“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学校形象与事业发展,而且会诱发一些腐败现象,败坏党风政风行风,必须坚决清除。近年来,我校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小金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警惕,加强防范,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小金库”对学校事业发展和校园和谐环境的严重危害,紧密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要通过这次治理工作,认真学习、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教育干部群众,提高认识,明确岗岗有责、人人有责,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基本原则:校长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把关,全校教职工加强监督,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校长张社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林鹄担任,成员有:校务办公室卢艳、工会主席陈云、会计王毓飞、肖琴。领导小组负责“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工作。负责日常工作和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小金库”治理的舆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治理检查范围覆盖全校各部门。专项治理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具体包括:
1、是否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而设立“小金库”;
2、是否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是否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是否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是否以假发票等到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是否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是否存在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9、是否按照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10、是否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财政票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
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8日上午,召开校务会议,成立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徐汇区业余大学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6月19日下午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文件,严格按照徐纪〔2009〕9号文件精神,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组织部署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同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宣传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张贴有关文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3、6月18-19日,按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认真组织自查,并于6月19日下午5:00之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徐汇区教育系统治理“小金库”自查情况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银行账户清理自查表》和《上海市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表》一并上报教育局计财科(表格在徐汇教育网下载,表格还需上报电子稿),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4、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
二ΟΟ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