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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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19

为了加强我校政府采购管理,根据《徐汇区政府采购指南》、《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手册采购人分册》《徐汇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信息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等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操作
严格按照年度《徐汇区政府采购指南》、《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手册采购人分册》《徐汇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信息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二、职责分工
1、学校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申请,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2、采购人职责:按照相关需求部门提供的参数要求,按照民主监督管理小组的会议决定进行采购。按照规定保管并操作集市采购采购人U棒。
3、审核人职责:在进行电子集市采购时,对采购项目进行审核。按照规定保管并操作集市采购管理人U棒。
4、相关需求部门职责:提供所需设备相关参数。
5、民主监督管理小组职责:遇重大金额、重要项目时,需召开民主监督管理小组会议。
三、采购流程
(一)由各需求部门提出设备需求申请,并附详细规格、型号及功能需求。
(二)由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商量,集体决策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三)执行计划时,根据财政政府采购专项项目批复通知书:
1、采购形式为“集中采购”的,学校填报《政府采购需求表》,相关需求部门以书面形式提供所需设备规格型号。
2、采购形式为“集市采购”的,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由采购人进行采购,审核人进行审核。
3、采购形式为“分散采购”的,可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或直接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且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验收入库后,由财务审核相关发票等原始凭证后进行付款。
徐汇区业余大学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