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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工作总结(2011年)
发布时间:2012-04-1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稳妥有序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依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0〕68号)文件和《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徐教人〈2010〉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历时半年,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领导高度重视岗位设置工作,在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根据文件精神成立了一下相关工作小组:
(一)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张社、林鹄、杨扬、陈云、卢艳
(二)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聘用小组
张社、李玫、王志方、曹政、夏中微
(三)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工作调解小组
林鹄、朱晓林、陈云、宓秀梅、方敏
二、加强宣传工作
岗位设置工作关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全校教职工在充分理解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共同完成此项工作。为此,学校领导不仅在全校大会上广泛宣传有关文件精神,还召开中层干部、党员、民主党派、教工代表等不同层面人员会议,深入学习、宣传此项工作,确保精神吃透、标准吃透,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科学制订方案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考核表评价标准项目列表》、《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专技岗位申报表》、《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公布,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公开岗位设置工作相关信息
1、向学校发布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工作依据:徐教人〔2010〕11号《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方案》、沪教委人〔2010〕68号《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
2、向学校公布《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专技岗位等级职数》。
3、向学校公布《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考核表评价标准项目列表》。
4、向学校公布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召开各层面人员相关会议,制定《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考核表评价标准项目列表》。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确立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聘用考核标准项目、考核标准权重、考核标准评分办法,制定《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岗位设置考核表评价标准项目列表》。
(三)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根据各类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向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专技岗位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同时公示通过初审人员的申报材料。
(五)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本校岗位拟聘用人员及岗位,听取岗位设置工作调解小组意见,同时报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六)公布结果
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学校公示五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七)报送主管单位终审
将拟聘用结果报送主管单位审批。
五、严格政策,强化监督
岗位设置工作政策性强,实施过程复杂,牵涉面广。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严格控制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设置,严格有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公示工作,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实施。
六、首次岗位设置需进一步完善情况的说明
1、学校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平稳有序开展首次专技岗位聘用工作。今后学校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实施方案。要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的聘任机制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2、专技岗位聘用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绩效考核,进行年度调整,对空缺岗位名额按程序开展评聘工作,实现动态管理。
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社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