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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教育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介绍
发布时间:2014-12-11

上海市老年教育信息中心是在市教委终身教育处、市老年教育小组办公室授权指导下,开展数据采集的具体执行单位,在工作中需要市区各级老年教育机构的支持与配合,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我们拟定了《上海市老年教育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老年教育综合数据管理平台数据采集规范》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了老年教育数据采集过程中涉及到的组织架构、采集方式、数据类目等内容。
首先,管理办法在组织架构中进一步明确了市教委终身教育处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将市区各级老年教育机构纳入其中,代表着上海老年教育数据采集,是全市所有老年教育机构共同所需要承担的工作,需要互相配合协作,才能取得成效。
其次,对于数据的采集方式,初步准备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去年年底为了制作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宣传片时,向各区县征集功能教室改建的照片,对于这些因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题性质的数据征集,采用相关单位准备数据,信息中心统一收取上报的方式,就是“集中”征集,其工作核心是时效性。相对于此,“分散”采集主要针对的是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照片、文档、视频等数据,根据一定的格式要求,自主上报数据管理平台,工作核心是构建长效机制。在老年教育数据库建设初期,数据尚未完善之前,“集中”征集的方式出现的频率可能会比较高,而随着“分散”采集工作的不断推进,“集中”征集必将被“分散”采集所替代,毕竟数据库的完善主要依靠的应该是平日的点滴积累。
第三点,关于数据采集工作的评优问题,我们暂时没有写进管理办法,而是在这次下发的数据征集通知里有所体现。我们将各类征集数据,按照类型和格式的不同进行了分值设定,同时参照《上海市老年教育综合数据管理平台数据采集规范》的具体要求,对数据征集的量进行了限定,例如同一个活动或会议的照片上报数量,不是越多越好,而是有具体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的,这些在《采集规范》中都有了明确的表述。此外,我们充分考虑了各市级老年大学与各区县在办学机构、区域大小上的差异,采用了平均值的排序方式,成为最后的评优依据,争取能最大程度的肯定各级老年教育机构的工作实效。
当然,老年教育数据库的建设项目,作为一项从无到有的探索性工作,需要通过实践积累经验,才能更好的完善工作的制度与进程。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数据征集工作的推进,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落实与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为上海老年教育工作留下更多可供利用、宣传与研究的精彩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