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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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消毒隔离制度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09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隔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以下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1、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病人及时送至医院救治并进行隔离。隔离地点:学校1号楼教室。
2、学校总务处专人负责督导校内落实消毒措施、检查消毒工作质量及效果评估。落实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人员需经过专项业务培训,掌握消毒工作基本技能,并能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认真操作。
3、预防性消毒 每周一次对卫生室及教室(公用教室)内的空气、环境物
体表面实施常规的消毒灭菌工作。疫情警报期间消毒工作每天一次。
4、传染病消毒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对患病学生(教师)所活动过的室内、
场所进行疫源地消毒,并以公用教室和活动场所为重点在全校实施终末消毒。
5、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 备有必需消毒灭菌器材 如喷雾器等。
- 备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爱尔施强氯杀星消毒片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 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
- 有详细完整消毒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
徐汇区业余大学总务处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