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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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传染病管理制度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09

为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学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社、副组长林鹄,成员陈云、卢艳、李根宝、卢憬、曹政、黄家振。
1、传染病报告流程
(1)班主任、任课教师发现学生疑似病情后立即上报所在教务处或部门负责人,然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上报分管或主管领导。
(2)学校特教部、教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徐汇区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徐汇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处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6)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2、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特教部和各教务处每周一次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徐汇区学校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4、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徐汇区业余大学
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