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2021-2022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9-2020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7-2018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5-2016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2013-2014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电大教务处值班工作职责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01

为了贯彻电大“两个一切”的办学宗旨,加强夜间及双休日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规范教学管理,应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以求更好地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平时晚间上课时间为18时,双休日上午上课时间为9时,下午上课时间为13时,值班人员应于上课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岗。
二、做好值班前的准备工作,如任课教师的签到记录本,教室是否正常开启,检查无线话筒是否齐全并能否正常使用,粉笔是否够用;若当天发现情况请及时记录,并于第二天通知相关负责人员及时解决;
三、在值班过程中,积极配合任课教师,耐心接待学生,并主动热情地帮助班主任;
四、值班时间应做到定时巡视上课教室,督促任课教师准时上、下课,了解教学情况,发生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总务、校级值班负责人协助处理;
五、上课结束时,检查任课教师的签到工作,收纳好话筒。
注:任课教师最早提前15分钟签到。
电大教务处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