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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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 徐汇区社区学院 上海电大徐汇分校 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办法
2010年6月23日教代会通过稿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01
2010年6月23日教代会通过稿 (2011-2012年度继续执行)
徐汇区业余大学(区社区学院),是由区政府主办、教育局分管、国家教育部备案,可颁发高等专科毕业文凭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地区实施社区教育的龙头院校,同时也是上海电视大学徐汇分校。学校倡导“公开、民主、规范、和谐”的校园文化,以“立足社区、体现品质,整合资源、三教融通,努力构建地区终身教育服务指导的公共平台”为办学宗旨,坚持发展地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积极致力于区域社区教育,大力发展职业培训教育。为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提高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无论是从确保社会主义终身教育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度,还是从 “办一流教育、建一流队伍”和 “三教融通、科学发展”的实践要求出发,都必须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职工进一步树立远大理想、坚定政治方向,培育敬业奉献精神,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在学校建设起一支忠诚于终身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二、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3、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献身教育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
4、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 的基本价值追求,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对工作不敷衍塞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1、遵循教育规律,体现终身教育特点,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真诚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服务和指导,不准有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3、发扬奉献精神,热心公益教育,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推销教辅材料;党员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区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称号获得者,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三)为人师表、学术公正
1、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作风正派,宽厚待人,廉洁奉公,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在人生事业的各方面努力成为学生效法的表率、榜样和楷模。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遵守有关禁烟规定,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工作时间内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不向学生、基层学校(教学点)和教师摊派教学资料,不擅自收取教材、资料的发行回扣,严禁小金库。
4、恪守学术道德,严把课题(课程)申报、论文评审,教学评比,业务竞赛、试卷命题以及成绩评定等标准关,确保这些工作制度、流程和执行上的公平、公正,严惩违规现象。
5、凡涉及对基层学校和干部、教职工、学生的各类评审、考核结果,要按规定由区教育局或学校授权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发布,参与工作的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无权擅自发布,更不得私自通风泄露。
(四)终身学习、勇于创新
1、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
2、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适应三教融通对事业的发展要求,争当“双师型教师”。
3、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不断提高指导服务学习型社区建设的水平。
(五)服务规范、首问责任
1、各项工作做到规范服务,有实施计划(方案)、 有阶段性和整体性目标、有可操作性措施、有检查督办、有阶段性分析研究、有总结报告;发放通知、通告及时准确、规范、透明,如有错误要及时更正。
2、各职能部门实行无间隔服务,部门与部门、个人与个人以及上级与下级之间工作衔接无缝隙,有交接、有协调;遇到出差、出访工作时有交待、有落实。
3、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必须耐心解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凡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凡首问责任人与其他工作人员职责权限交叉的工作,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应认真办理。属于其他工作人员职责权限的,应主动协调。
三、
实施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措施
1、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形成统一领导、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完善师德考核管理,建立奖惩制度
学校将教职工师德建设纳入部门和个人的年终考评、职务评聘以及各项评优考核的范围,本《实施办法》中的禁行性规定体现了对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的底线要求,学校对有违教育工作者形象的言行要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职工,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同时,学校制定相关的激励考核制度,把落实师德规范与培养、评优、进修、晋升以至奖金、津贴的分配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实行三位一体,即学校评(占50%)、教职工评(自评20%、互评20%)、服务对象评(10%)。
3、签订师德建设责任书和师德承诺书
学校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和本《实施办法》的精神,拟定部门师德建设责任书,与各部门师德建设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拟定教职工师德承诺书,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师德建设责任书和师德承诺书在学校网公开,接受社会、教育局、学生和同事的监督。承诺书要及时存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一学年一承诺,一学年一考评,及时修订。
4、齐抓共管,形成师德建设各项保障机制
(1) 形成工作合力机制
学校要把师德建设作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与时俱进,常抓不懈。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要积极发挥校工会、团支部、党派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区委关于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党员要积极争做师德标兵,带头做践行三教融通的模范。
(2)完善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
加强学校师德建设的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尚师德。学校要运用校园网、电子屏和宣传栏等载体,持续宣传各级各类师德先进的事迹。要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通过“优秀党员”、“育才奖”、“园丁奖”、“奉献奖”、“优秀班主任”等各类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3)建立师德建设培训机制
每学期结合区教育局的师德培训工作,细化学校师德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师德培训档案,使教师师德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设计详细的活动方案,指定专题,委派专人负责,要求全员参与。
(4)探索师德建设的人文关怀机制
开展学校“温馨教工之家”活动,让教职工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的关心和关爱;排解教职工的工作压力,及时发现教职工身上的“闪光点”,为教职工师德素养的提升创设一个理想的心理环境,激励教职工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