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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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四项监督”的重要意义 全面做好贯彻落实

徐汇区业余大学 张 社 2010年8月23日下午

发布时间:2012-03-01

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制定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正式颁布,显示了中央肃清吏治、净化官风的决心。5月,区委组织全区局、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茅明贵书记对各级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提出了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结合基层学校的实际切实提高执行力。
一、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颁布的重要意义
1、“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全过程中实施监督提供了科学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四项监督制度”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惩治与预防结合,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条,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尤其是重要方面和重要环节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弥补了以往选人用人监督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体现了中央在党建工作方面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也为我们徐汇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原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拓展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2、“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惩教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责任追究办法》使各类责任主体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日常选人用人工作。《离任检查办法》将主要领导干部履行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以及合格退休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主要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纪律执行制度,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利。《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因此,“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就好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在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突出了监督重点,强化了关键环节,增强了操作性。四项制度直指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突出了监督重点;同时强调了在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中,应当注重不同层面干部和部门的职责承担;与之配套的工作就是要十分重视记实制度的建立并切实加以执行。中央曾于2002年7月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明确提出对于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是当初的文件只是对于责任追究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应该怎样实施,文件并没有给出相应的操作规范。这次《责任追究办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对“如何追究”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丰富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二、加强学习,注重宣传。结合实际,提高执行力
1、明确职责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四项监督制度”在全校的知晓度。 学习教育是制度贯彻落实的前提,校党总支在今年6月份曾组织中心组成员初步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在此基础上,8月底之前要求学校处级干部、校办主任和人事干部在充分自学和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安排两次学习活动开展集中交流讨论,并要求独立完成知识问答测试题的学习任务。在学期结束前,把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照制度,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自觉执行制度的意识;开学后,校党总支将组织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由校主要领导干部、校办主任和人事干部负责,结合学校实际宣讲“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及其主要内容和特点;同时,将充分利用电子屏、学校网站、宣传橱窗以及政治学习等各种学习平台,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规定,帮助广大群众正确掌握精神,了解内容,明确权利,积极参与到“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中来。
2、 联系实际完善学校制度,提升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 我们将以“四项监督制度”为原则,根据学校部门专业性和独立性强的特点,修订《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点研究学校部门设置及其干部配备数量的科学性和现实性,党员、群众民主推荐中层干部程序的规范性和适度性,征求意见范围的针对性和合理性,以及加强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的落实。同时,结合学习新版校长负责制文件精神,建议上级党组织在选拔调任校级副职干部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学校主要领导干部有知情和建议的权利和责任,使其更好的有效的承担起“带头、带班、带队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