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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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有关空调器等物品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2-03-01
在改善教学及办公条件的同时,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节约能源,减少浪费,特制订如下使用规定:
1、空调器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由专门协议请专业人员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临时发生故障及时报总部门联系维修。
2、办公室空调器的遥控器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3、教室内的空调器原则上由总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开启和关闭,包括投影仪由总务部门指定专人开启、关闭。投影仪的日常维护由信息中心负责。
4、空调器开启的条件原则上温度在10°至30°内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包括机房,重要电气设备且对温、湿度有严格要求的)。
徐汇区业余大学
2009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