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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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街镇心理健康辅导面询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3-12-24
街镇心理健康辅导面询的任务是免费为街镇内未成年人以及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所有面询志愿者在接待工作中要遵守以下规范:
1、以积极饱满的身心状态进入面询工作。以真心、爱心和责任心对待每一个寻求帮助的未成年人及家长,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努力给他们以心灵的关怀与指引。
2、明确自己的角色是心理咨询师。尽可能防止由于自身职业角色冲突带来的混乱,影响咨询效果。
3、咨询中体现尊重、真诚、同感等基本要素。努力与来访者建立平等、尊重、亲和的关系,不得利用接待工作与辅导对象建立非工作性关系,不得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私自给辅导对象,更不得利用求助学生以及家长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礼言行。
4、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首先征得街镇心理健康辅导室的同意,并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5、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应保持敏锐的自我觉察,对自己个人的情绪、理念、成长经验等在接待关系中的移入要保持敏感,防止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6、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转介。
7、积极参加徐汇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自觉接受督导和考核,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与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