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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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学生会章程
作者:徐汇区业余大学 李路
发布时间:2016-01-05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徐汇区业余大学学生会由业大学生组成,在业大教务处的指
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徐汇区业余大学学生会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实行自我教
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三条 徐汇区业余大学学生会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
下开展工作。
第 二 章 成 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章程,志愿为广大同学服务,学习态度端正良好的业大在校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均可加入我校学生会;
第五条 教务处根据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经竞选
产生我校学生会;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
1、有参加我校学生会会议及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参与我校学生会管理的权利;
3、有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权利;
4、有对我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校规校纪;
2、遵守我校学生会章程及其他制度,执行我校学生会的各
项决议;
3、维护我校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团结学生会其他成员;
4、主动参加我校学生会的会议及活动,认真完成我校学生会分配的任务;
第八条 我校学生会成员自愿退出学生会,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生会主席团或教务处审查批准;
第九条 我校学生会成员需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凡不及格课程达到一定学分,为对个人学业负责,应自动提出退出学生会;
第十条 我校学生会成员凡无故缺席一次予以口头批评;二次予以警告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三次及以上则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我校学生会成员以学生会名义组织的活动须报教学处批
准;
第十二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会成员,我
校学生会将予以除名。
第 三 章 组 织
第十三条 我校学生会实行主席制,设主席1人,副主席2-4人,主
席的职权是:
1、召开成员大会及其他会议;
2、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任务;
3、协调各部关系,组织日常工作;
主席团的职权是:
1、监督和协调各个部门的内部工作;
2、有权利提名各部(会)部长(会长)人选,参与人事任
免工作。
第十四条 我校学生会下设宣传部、学习部、文体部,各部(会)部
长(会长)对分管主席负责,各部(会)部长(会长)的
职权是:
1、制定本部(会)学期工作计划和任务;
2、负责本部(会)工作的开展,并积极配合其他各部工作;
3、协调本部成员关系,组织本部日常工作;
4、提名本部成员人选。
第 四 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业大教务处;
第十六条 我校学生社团、班级干部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徐汇区业余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