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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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社区学院社区教育教研活动基地管理办法

(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6-01-11

为推动我区社区教育课程建设,创设良好的社区教育教研氛围,提高社区教育工作实效,改进社区教育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基地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发挥优秀教师在社区教育各类课程教学中的引领作用,促进社区兼职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迅速成长,不断增强社区教育的力量,提高社区教育的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特色课程的培育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区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命名一批“社区教育教研活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规范社区教育教研活动基地的管理,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一、“基地”挂牌条件
凡申报基地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托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基地,其课程建设、教学质量、教研水平在全区具有领先水平或具有一定影响;
2 、拥有在全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师资,且师资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已形成有特色的、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3 、基地所依托的课程在全区具有一定开课规模,至少有6个以上社区学校、老年大学或教学点开设该门课程;
4 、有专门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基地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地”申报审批程序
1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申报;
2 、经区社区学院综合评议,并通过徐汇社区教育网进行公示,予以挂牌;
3 、基地以两年为一周期,由区社区学院组织考核,且视情调整。
三、“基地”工作职责
1 、定期组织相关课程兼职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教研活动;
2 、策划教研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如开展课堂教学、专题研讨、主题活动、观摩 考察、成果展示等;
3 、设计教研内容,提升教研内涵,教研内容可涉及:专业提升、教学方法、授课技巧、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反思等。
四、“基地”管理要求
1 、人员配备。基地设置行政负责人及基地核心教师各一名,分别主抓基地的日常管理和教研活动的组织策划等具体运作;
2 计划总结。 各基地要制定“社区教育教研活动基地”规划,以确保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规范 档案管理;
3 经费使用。基地的日常运作经费由区学习委办提供部分资助,鼓励各街镇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做到专项经费专项管理;
4 检查激励。基地接受区社区学院的阶段性和常规性考评, 评估结果与社区教育相关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