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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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教学人员任用暂行办法

(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6-01-08

   一、上海老年大学教学人员采用聘用办法,每学期根据所开设的课程任务聘请任课教师。 

  二、任用条件

  1、热爱老年教育,具有良好的师德,愿为我校老年教育提供教学服务者;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退休或在职的大、中学教师,在读的研究生,社会上具有相应中高级职业证书的技艺人员;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首次聘用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70岁。超过70岁的骨干教师,经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同意,报经教务办公室审核同意聘用,每周原则上不超过二课次。超过75岁教师的聘用还需报校长审批同意,每周原则上不超过一课次。

  三、聘用程序

  1、校教务办公室是学校教学人员聘用的职能部门。教务办公室 与相关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组成教学人员聘用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所开设的课程开展教学人员聘用工作。

  2、新教师聘用前须向校教务办公室提供个人资料,双方进行沟 通面谈,并由学校组织一次试讲,确定聘用与否。凡新开设课程需要提交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

  3、经审核确定聘用的教师,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前向拟聘用教师发放一份《教师任务书》,组织招生,安排教学活动;

  4、《教师任务书》中有关课程如因所招学员数不足将按规定取消。

  四、聘用教师权利与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和《教师守则》,积极参加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课程的教研活动。

  2、教师聘用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无故终止聘用。聘用解除必须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后,并做好交接工作。

  3、教师聘用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制度。教师的薪金由学校根据教师社会评定的职称及课时的多少,以讲课费的形式发放。同时还可以享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