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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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6-12-29
统战工作细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徐汇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区教育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实施办法》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统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充分认识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统战工作内容纳入校党总支的整体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并及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政策。从学校“三教融通”的实际出发,贯彻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把团结好、发挥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其成员的积极作用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好校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校党总支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正常活动;支持并保证非中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的时间。
二、校党总支担负起对本校统战工作的领导责任。书记要亲自做好各民主党派支部负责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要定期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通报学校发展状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校党总支关心支持党派的组织建设,协助党派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和换届工作;协助党派组织把政治强、师德好、业务高、群众认可的党派成员充实到党派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校党总支要主动向有关民主党派上级组织推荐教师加入民主党派组织,并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党派成员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担任政协委员。校党总支要关心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对其成员的教育与管理,要鼓励民主党派成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要大力弘扬民主党派成员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闪光点;对少数同志存在的缺点与不足要会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既严肃指正又满腔热情地给予帮助,努力维护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的良好形象。
四、校党总支要关心支持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学习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和理解市委、区委和教育党工委的重要部署和决策;帮助和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在重大问题上是非分明,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关心和了解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和需求,尽力而为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