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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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三先”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9
党员“三先”实施意见
“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党内“三先”制度是加强我们党的建设,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党员作用,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工作制度。为此,我校党总支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干部加强学习,在思想上树立党员的权利意识。
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党内“三先”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识。
二、要建立完善的“三先”制度。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前提。把“三先”制度的开展作为党支部的工作制度之一,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进一步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在党员权利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好“三先”制度。
首先,定期召开党组织会议,落实党员先知、先议内容。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员的思想觉悟不断增强,紧跟时代。会上将重要会议内容、文件精神、重要决策向党员先传达,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其次,坚持开展党员主体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先行。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即开展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内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能将党员管理教育的内容、原则、方法融为一体,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党员管理教育和实际工作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是党员先行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