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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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12-29
校务公开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校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并组织教职工通过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开展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形式。
扎实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依法治校,是搞好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我校根据区教育党工委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就“校务公开”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一步探索校长负责制下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扩大民主参与,丰富民主形式,保障民主权益;进一步推进教职工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民主管理的实效,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教职工民主管理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的要求,“校务公开”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行政、经检、人事及工会等方面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行政是实行校务公开的主体,应按照规范运作的要求,进行校务公开的落实,形成党总支领导、行政一把手负责,各责任部门执行,纪检、工会协助,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实施细则
1、校务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校务公开”的关键是公开,要求是起初,实质是要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目的是进一步搞好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失去学校改革和发展。
2、校务公开的内容: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学校中层干部的选用和任用;校级干部的任前公示;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标,招待费的使用;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教职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工作;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四金的解缴;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根据规定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3、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渠道:设立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公开相关事项;利用教职工大会通报相关事项;校内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
4、建立校力公开负责制:由校党政领导小组对校务公开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将校务公开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目标,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
5、建立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机构:根据上级的要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要有工会、党总支纪检、教代会中的教师代表等方面组成。
四、工作目标
1、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
2、民主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3、进一步加强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4、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干群关系融洽,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