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2021-2022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9-2020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7-2018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5-2016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2013-2014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学习新规定 提高学籍管理能力
作者:顾曰岚(撰稿) 袁嫒(摄影) 发布时间:2018-06-01

2018年5月2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组织召开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落实,提升高校学生管理能力和水平,并邀请教育部有关专家对新规进行详细解读。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顾曰岚、袁媛老师作为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此次培训会就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做了详细解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王大泉副司长从法律层面用大量案例剖析、解读新规,提倡各高校依法治校,构建法治化的学生管理新格局。

此外,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处刘云昭副处长就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工作实务作了专题报告。他指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由单一的管理向人性化服务演变,网站功能与时俱进。多项原本由省级审核的功能权限下放各高校,实行备案制,随时备查,这种改变对高校学籍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通过本次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对学籍管理工作的新定位、新思路、新作为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