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2021-2022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9-2020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7-2018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2015-2016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2013-2014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徐汇区业余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2017-2018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8-01-09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健康”的原则,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为学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 公共卫生工作主要任务
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任务是: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对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对广大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生活方式;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监督学校饮食卫生状况,保障食品与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对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和影响校园社区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等进行监督。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体系
一、学校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成员:校办、总务处、业大教务处、电大教务处、特教部、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建立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3、定期组织公共卫生检查,消除卫生隐患,改善校内卫生环境条件,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4、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的情况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预防控制、临床救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指导全校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传播;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5、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学校的应急预案积极处理;卫生防疫部门到达后,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6、在校师生出现突发性卫生事件,迅速组织救治,联系120急救中心或本地医院。
第四章 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责划分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各部门具体职责:
(一)总务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的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起草制定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各部门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定期对学校公共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5、对全校师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和培训;对食堂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知识学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细则的演练。
6、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资料档案。
7、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指挥救护或预防工作。
8、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组织交流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经验,促进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二)特教部职责
1、负责聋人学生寝室的公共卫生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聋人学生寝室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加强对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聋人学生寝室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对聋人学生寝室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5、对聋人住宿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制定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对违反公共卫生纪律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原因。
6、建立健全聋人学生寝室公共卫生资料档案。
7、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指挥救护或预防工作。
8、负责开展聋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聋人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减少心理疾患的发生。
(三)业大教务处、电大教务处职责
负责将学生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并按规定要求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
(四)工会职责
根据公共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总务、教务处、特教部做好预防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意外伤害防范等宣传教育工作。
(五)学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工作。
2、负责有关信息的报告和对外发布,特别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把握舆论导向和对外的信息发布。
第五章 公共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
一、总务处是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负责配合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我校实施执法检查和卫生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校内有关部门实施内部卫生管理的督导检查。负责对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日常督导管理和检查。
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除接受当地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外,由总务处根据根据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各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食品卫生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和监督。并负责将公共卫生督查结果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在全校公布。
三、特教部负责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
20 15 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