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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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0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校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根据《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安全事故上报处置办法的通知》要求,若发生此类情况,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三、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四、建立健全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评估。 
五、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
六、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