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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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业余大学安全事故上报处置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08
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我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发生事故后,如危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应第一时间组织师生员工撤离,拨打119、110、120专业救援电话,并及时抢救受伤受困人员。
2、及时上报。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在知晓后,尽快通过电话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值班电话,一般为半个小时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小时。对应该上报的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3、先口头再书面。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电话上报后,我校应当进一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上报事故的详细情况。
二、事故分类:
1、火警火灾事故。
2、疑似食品安全事故。
3、交通事故。
4、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师生意外受伤事故。
6、溺水事故。
7、高坠事故。
8、其他事故。
三、现场应急处置及上报办法:
1、火警火灾事故。学校内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后,应第一时间组织师生员工撤离,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如有人员受伤应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人员在大门附近路口引导消防车或救护车入校。火警火灾事故发生半小时内,应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
2、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我校发生疑似个体或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对症状危急人员进行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立即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应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和教育局国资中心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部值班电话。
3、交通事故。发生校车交通事故或有组织的外出活动交通事故,应立即组织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并拨打110电话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无论是否有人员受伤,交通事故发生半小时内,应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校车交通事故须同时上报未保办值班电话。
4、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校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对症状危急人员进行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立即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后半小时内,应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和教育局国资中心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部值班电话。
5、意外受伤事故。我校发生师生员工在单位内或参加有组织的外出活动时意外受伤,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视情况拨打110或120电话,根据受伤人员情况通知家属。发生重伤或二人以上轻伤,应在半小时内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
6、溺水事故。我校师生员工在单位内或参加有组织的外出活动时发生溺水事故,应立即组织成年人对溺水人员进行救治,救治时应防止发生次生溺水事故,并拨打110或120求助,视情况通知家属。发生溺水事故半小时内,应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
7、高坠事故。我校师生员工在单位内或参加有组织的外出活动时发生高坠事故,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拨打110或120求助,视情况通知家属。发生高坠事故半小时内,应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
8、其他事故。如发生除以上八类事故之外的其他事故,应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应对和人员救治工作,拨打相关救助电话或相关管理部门电话。发生人员重伤、二人以上轻伤或对学校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事故,应在半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
四、值班电话:
1、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
座机值班电话:主任室 54665896
专管员室 54666790
手机值班电话:谈 军 13601784622
李景浩 13916834071
2、区未保办:
座机值班电话:校车管理办公室 54665792
手机值班电话:朱云炜 18201737792
3、教育局国资中心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部:
座机值班电话:学校卫生 54665897
食品安全 54665735
手机值班电话:倪钟慧 13918601357
如遇本制度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形,我校应第一时间致电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值班电话,以正确应对相关事故,控制事故损失和事态发展。
徐汇区业余大学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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