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业余大学工会委员会票据管理制度
作者:唐群
发布时间:2019-12-06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加强票据管理,规定如下:
1、收费票据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印制票据,不得自行改变收费票据的用途,也不得转让、出借或代开收费票据。
2、票据的购买、领用、核销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与开票必须分开,不得同一人。
3、收费票据必须照顺序号开具,不得拆本使用,收费内容不得盖橡皮章。如有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章,如有遗失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4、使用票据人必须向保管票据人办理领用手续,用完后,填好销号单,经管票人员审核后销号。“销号单”一式两联,一联粘附在使用完毕或不能续用的经审核过的收费票据后面,说明此本票据已作销号处理不得再使用。另一联按票据序号装订,作购买、领用新票据的依据。
徐汇区业余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